Melaleuca Alternifolia 葉油,也稱為茶樹油,INCI名稱 Melaleuca Alternifolia (茶樹)葉油,CAS號 68647-73-4具有抗氧化劑,皮膚調節,抗菌和香氣等功能,目前尚未根據歐盟化妝品調節(EC)編號進行調節。 1223/2009 除了化妝品外,茶樹油還經常用作家用清潔產品中的香料成分。
歐盟消費產品SCP科學委員會(歐盟消費者安全SCCS科學委員會的前身)分別評估了2004年和2008年茶樹油的安全性,發出了意見SCCP/0843/04和SCCP/1155/08,確定了皮膚病的茶樹油,可以使皮膚和眼睛差異均與您接觸,並與您接觸,並與您接觸。
但是,由於缺乏可靠的皮膚吸收研究數據,SCCP在這兩種評估中無法計算茶樹油的安全邊緣(MOS)。
2024年2月,ECHA的歐洲風險評估委員會(RAC)提議將茶樹油分類為1B類生殖有毒物質 (H360FD)。 一旦歐盟委員會採用RAC在歐盟CLP法規的附件VI中包括茶樹油作為調節的CMR物質,茶樹油將自動觸發禁止CMR物質的歐盟化妝品調節的相關規定。
《歐盟化妝品調節》第15條規定,在歐盟CLP調節(EC)第1272/2008號的歐盟CLP調節下,被歸類為第1A,1B或2類的物質,在化妝品中被禁止,除非受豁免情況除外。 1B類CMR物質的豁免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可替代的物質,該產品旨在特定用途,並被評估為已知暴露水平的特定用途,並被SCCS確保在化妝品中安全使用(特定考慮了該物質從整體產品中曝光,尤其是對其他敏感源的曝光,尤其是敏感的調查範圍。
2024年8月,歐盟委員會收到了一項要求評估茶樹油作為化妝品中的抗透射和抗菌劑的要求,並委託SCC進行安全評估。
2025年6月6日,SCCS發布了其科學意見草案(SCCS/1681/25) 在茶樹油上,提供以下結論。
茶樹油在沖洗洗髮水,沖洗式淋浴凝膠/泡泡浴,沖洗式面部清潔劑和最大濃度的最大濃度為2.0%,1.0%,1.0%,1.0%和0.1%時,用作沖洗洗髮水的抗溶劑和抗菌劑的安全是安全的;
上述安全濃度評估已考慮到將茶樹油用作1B類生殖有毒物質的使用,以及從化妝品和非顏色來源的總暴露以及最脆弱的人群的暴露;
該意見僅適用於茶樹油,其化學成分符合ISO 4730:2017的最新版本要求。 Melaleuca ,Terpinene-4-ol類型(茶樹油)';
該意見僅適用於適用於皮膚的產品,而不適用於可能通過吸入而導致消費者暴露的氣溶膠或噴霧產品;
茶樹油是一種適度的皮膚敏化劑;
在提交中,未提供有關儲存和使用條件的茶樹油穩定性的數據。
由於暴露於光,熱,空氣和/或水分導致的潛在變化,因此茶樹油必須在化妝品中保持穩定,以確保其保質期在最新版本的ISO 4730:2017中符合規格;該評估不涉及茶樹油的環境安全。
意見草案SCCS/1681/25現在已發表評論,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8月18日。
(SCCS/1681/25的原始內容: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827f8a57-c6f2-4d6d-9bbd-9bbd-2ef12384ffbfbf_en?